
本文转自:人民网-广西频道
护“未”成长,向非法电子烟说不!
广西鹿寨烟草开展“3·15”普法进校园活动
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近日,广西鹿寨县烟草专卖局(以下简称鹿寨烟草)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到鹿鸣中学开展“关爱未成年 守护成长路”普法进校园活动。活动紧扣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核心,围绕烟草制品的危害、新型非法电子烟的种类识别与防范等知识详细讲解,教育引导未成年学生提高电子烟辨别能力,主动远离烟草制品,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

烟草普法人员向未成年学生宣讲法律知识。覃仕隆摄
科普传声入校园 警惕隐形健康风险
“同学们,你们见过长得像奶茶杯、卡通挂件、水果糖的‘小玩具’吗?看似可爱有趣,实则暗藏隐患,这些很可能是伪装的非法电子烟……”
普法宣讲中,鹿寨烟草普法人员陈志连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、生动形象的比喻,向在场师生详细讲解烟草制品、电子烟的本质及潜在危害,打破大家对非法电子烟“无害”“健康”的错误认知。
为了让普法内容更贴合学生需求,普法人员展示了传统电子烟与新型非法电子烟的对比图,详细介绍了“奶茶杯”“可乐罐”“水果糖式”等多种新型非法电子烟的外观特征、包装样式,着重讲解其隐蔽性和迷惑性——这类电子烟往往印有鲜艳的图案、标注“果味”“无尼古丁”等虚假宣传,极易误导好奇心强的青少年。
随后,现场播放电子烟危害科普视频,视频中不仅有专业医生对电子烟危害的科学解读,还有青少年因吸食电子烟导致身体受损、产生依赖的真实案例,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画面、一段段发人深省的讲述,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危害。
互动问答强意识,筑牢青春“防护屏障”
“这种伪装成零食、玩具的非法电子烟,是近年来不法分子针对青少年设计的‘陷阱’,它们往往打着‘无危害’‘果味解压’的旗号,很容易让大家误以为是无害的小物件。大家一定要记住,凡是不明来源、外观奇特、宣称‘无危害’‘不上瘾’的雾化产品,都要提高警惕,坚决不触碰、不尝试,避免误入歧途。”普法人员陈志连说道。
为调动同学们的参与积极性,打破传统普法“单向灌输”的局限,让普法知识真正入脑入心,活动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。普法宣传员围绕电子烟识别技巧、相关法律法规、维权途径等核心内容,结合鹿寨本地查处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案例,现场互动,未成年学生积极踊跃抢答,现场氛围十分热烈,掌声、欢呼声不断,同学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掌握知识、提升认识能力。
“要坚决拒绝,不能因为好奇或者碍于情面接受,还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,另外可以拨打举报电话!”面对普法人员的互动,一名未成年学生主动回答道。
“大家要记住举报电话:12313是烟草举报投诉电话,12315是消费者维权热线,遇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、推销非法电子烟等情况,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,要保护好自己和身边的同学,为守护校园净土贡献力量。”普法人员陈志连说道。
互动中,未成年学生积极思考、主动发言,不仅掌握了电子烟识别和防范的关键知识,也增强了自我保护的主动性和责任感。

烟草普法人员向未成年学生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烟草法律知识。覃仕隆摄
携手共护成长路,凝聚普法育人合力
“这次活动让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,原来那些看起来好玩的‘小玩具’竟然这么危险,以前我对电子烟了解很少,现在才知道它的危害这么大,以后自己不碰电子烟,还要提醒身边的同学远离电子烟。”一名未成年学生拿着宣传资料说道。
普法人员向未成年学生发放普法宣传手册,手册中详细罗列了新型非法电子烟的种类、危害及防范技巧,还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、电子烟的相关规定,图文并茂、通俗易懂。
“县烟草专卖局、县市场监管局的普法宣传内容丰富实用,有效填补了同学们在电子烟防范方面的知识空白,帮助未成年学生树立了正确的健康观念,也为校园安全增添了一份坚实保障。”该校韦茂兰老师说道。
据悉,此次“3·15”普法进校园活动,惠及师生1000余人次,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,以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的方式,普及电子烟防范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,有效提升未成年学生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。近年来,鹿寨县烟草专卖局、县市场监管局始终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同时加大校园周边市场清理整治力度,严查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、卷烟等违法行为,保持强有力的监管高压态势。
下一步,鹿寨县烟草专卖局、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,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、丰富普法内容,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、进社区活动,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。同时持续强化校园周边市场巡查力度,指导零售户规范经营、张贴“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”标识,联动学校、家庭形成育人合力,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纯净的成长天空,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(覃仕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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